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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个人房产买卖过程中的诈骗陷阱

城事 用户:佚名 49099℃

  中国晨报山东讯(通讯员 李莉)前几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火热,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加贷款,好不容易买一套住宅楼。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诈骗案件频发,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精神上的困扰,而且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去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连续破获两起房产领域特大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采用多种诈骗手段,令人防不胜防,需要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警惕。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例一:2022年8月,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其个人房屋交“MY找房”中介售卖,缴纳首付款过户房屋后,不给购房余款或只给小部分,怀疑被诈骗。接到报案后分局抽调经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当日立为合同诈骗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厉某成立房产中介公司后,安排员工分别负责找房源、做中介、办理抵押贷款等工作,先后从日照多个中高档小区寻找房源51套,由公司员工冒充购房者与房主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向房主首付20%左右的房款,然后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需要先办理过户为名,诱骗房主将房子过户给所谓的买主(实际为中介员工)。或者以办理公证为名,将《委托过户授权书》夹在繁琐的公证文书中,让房主草率签字,然后利用《委托过户授权书》到房产部门私自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犯罪嫌疑人厉某安排员工将骗取到手的房产抵押给银行、个人进行贷款、借款,用于挥霍以及支付到期的抵押借款、支付部分购房尾款等,涉案金额1亿余元,给房主及银行造成损失7200余万元。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案例二:2022年12月31日,东港分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经查,2020年2月至2022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元虚构有低价顶账房的事实,在58同城网站发布广告和在本人开设的房产中介宣传推广,通过伪造不动产登记专用章(7)、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骗取购房人信任,与其签订《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先后骗取23名购房款人民币达1200万元,将诈骗所得赃款投资到高风险的音泡APP和鲸鱼配音APP,后该APP倒闭下架无法回款。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5万元,责令退赔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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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我们在购买和出售房产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低价”所蒙蔽;一定要通过正规房产中介公司,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办理的正规流程,依法依规办理。

  责任编辑:张石鼎